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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出境及登機時應注意事項
一、請於飛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指定地點集合。
二、請將行李分為『托運行李』(團體經濟艙每人限重量20公斤,超重者需自付超重費用)及隨身手提行李(攜帶個人貴重
物品)兩種。
三、每人攜帶『外幣』:
Ⅰ、新台幣現金不得超過NT40,000。
Ⅱ、美金現金(或等值外幣)不得超過USD5,000。
Ⅲ、旅行支票或匯票金額不受限制,信用卡使用方便。日本地區以結匯日幣(¥)現金較方便。
(2)機艙內應注意事項
一、座位上方亮燈顯示NON-SMOKING即禁止吸煙,FASTEN SEAT BELT即繫上安全帶,為了您的安全煩請務必遵守。
二、機上有餐飲招待,請注意中文菜單以便選擇;特殊餐食(素食、兒童餐等)請於出發前告知。
三、為維護飛行安全,機上禁止使用行動電話及其他電子類器材。
(3)攜帶用品應注意事項
一、請勿攜帶名貴手錶、鑽戒、項鍊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
二、請攜帶換洗衣褲,以輕便、舒適、容易清洗及不易起縐為宜。
三、依造當地氣候:冬天請攜帶禦寒外套、手套、圍巾、毛襪、帽子及油脂面霜;夏天請攜帶太陽眼鏡、防曬油、帽子;
並請攜帶摺疊傘或雨具以房下雨,最好能攜帶一套正式服裝以備正式場合使用(如行程有需要請自行攜帶泳裝、泳具)。
四、自行攜帶個人健康長備藥品(暈車、感冒、胃腸藥…等等)、吹風機(日本大部分飯店備有吹風機、毛巾、刮鬍刀、洗
髮精、盥洗用品及拖、鞋)。
(4)旅途中應注意事項
一、參觀遊覽時請隨身攜帶貴重物品。下車時請注意車型、車號及集合地點、時間。並請務必於規定時間時集合上車,以免
耽誤旅遊行程。
二、請保持車內整潔,在車上請注意聽取導遊的報告及宣布事項(特別注意集合時間)。
三、觀光途中與團體迷失脫隊時,請於原地等後導遊或是領隊。請隨身攜帶行程飯店表,以便與導遊或是領導聯繫。
(5)用餐時應注意事項
一、進入餐廳時,請於入口處等待領臺員引導;自助餐取食時,請適量取食勿浪費,不可外帶。
二、用餐時,勿高聲談笑喧嘩並保持餐廳用餐氣氛,請勿自取酒或飲料使用(開瓶費請自付)。
三、行程表或另行簽訂之契約中無載明之酒水飲料、餐食請自行付費。
(6)飯店內應注意事項
一、到達飯店大廳等候分配房號、鑰匙時請保持安靜。分配房間後請記下導遊或領隊的房間號碼以便連絡。
二、離開飯店外出時,務必交代清楚或將鑰匙放置櫃檯,以便同房者使用;並攜帶飯店名片以備迷路時使用。若遇溫泉旅館
為榻榻米房四人一室時,入境隨俗煩請配合。
三、如有貴重物品可寄放飯店櫃檯或房間保險箱;於房間內看電視或談天,請將房門關上以避免妨礙安寧並確保安全。
四、溫泉飯店之溫泉為男女分開使用,不可著衣入溫泉池,並需先將身體洗淨方能入池。
五、日本飯店房間均較狹小,請勿以他國之標準判別;冰箱設備若是電腦控制時,請勿隨意取出(取出便算一次費用);
飯店內有些電視節目需付費方能觀看,請先了解房間說明或詢問導遊以避免增加額外消費。
六、退房時務必將鑰匙交予櫃檯人員,私人使用電話、飲料費請至CASHIER會計處結清。
(7)購物及免稅菸酒應注意事項
一、觀光和購物是旅遊樂趣,若見到喜歡且價格公道的紀念品,請速購買以免影響旅程之進行。
二、免稅商品、菸酒可在當地免稅商店或桃園中正機場免稅店購買(20歲以上),每人限菸、酒各一條。
(8)歸國及入關應注意事項
*禁止攜帶違禁品:如槍械、刀、劍(或槍型玩具及用品)、毒品、疫區之花卉、水果、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品。
(9)其他應注意事項
一、『保險』:本公司遵照觀光局規定投保旅行業契約責任險200萬及3萬醫療險,如有需要旅客可自行加保旅遊平安險。
二、『電話須知』:直撥台灣電話001(或0041、0061)-886-2(區域碼)-XXXX(電話號碼)請注意有些飯店由房間內撥打國際電話需加收服務費。
三、『小費』支付是一種禮貌與風度的表現,對於司機、導遊、領隊人員替我們服務應酌量給予小費,以表感謝。
四、旅途中任何困難問題,可隨身向導遊提出,以求解決之道。
五、電壓100伏特、插座與台灣相同。
六、時差較台灣快約一小時。
七、日本團體使用車輛受團體人數之多寡影響,有大、中、小車之分,盼請了解。
八、如有個別回程,起於出發前告知訂妥。本公司僅能盡量協助訂位,無法保證機位絕對沒問題,盼請了解。
(10)台灣駐日代表處-旅日國人各項緊急救難協助。所在地及連絡方式:
◎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
地址:東京都港區白金台5-20-2
電話:(03)3280-7821(日)
(03)3280-7917(週末及夜間)
傳真(03)3280-7924
◎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:大阪市西區土佐堀1-4-8日榮大樓四樓
電話:(06)443-8481(日)
(080)794-4568(夜間)
傳真(06)443-8577
◎台北駐福岡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:福岡市中央區櫻3-12-42
電話:(092)734-2810(日)
(092)734-2811~2
傳真(092)734-2819
◎台北駐橫濱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:橫濱市中區日本大通60番地朝日生命大樓二樓
電話:(045)641-7737(日)
(080)496-1453(週末及夜間)
傳真(045)641-6870
(11)日本生活須知
一、使用語言:日語。除特定場所外,一般國民較難以英文溝通。
二、貨幣:日本紙幣分為1000日圓、2000日圓、5000日圓及10000日圓四種。硬幣分為1日圓、5日圓、10日圓
、50日圓、100日圓及500日圓六種,500日圓硬幣分為新舊兩版,部分自動販賣機僅能使用新版硬幣。
三、幣值: 1台幣約為3.2日圓(2004年匯率)。
四、購物:
Ⅰ、購物時必須使用日幣現金或是信用卡付費,一般不接受外國貨幣。國內發行之VISA、MASTER、JCB可以使用。
Ⅱ、日本一般商店依標價出售商品,不接受討價還價。
Ⅲ、付款時需加收5%消費稅(在物品上標示「內稅」(uchizei)的表示已經包含5%消費稅;標示「外稅」(sotozei)
則必須另外加收5%的消費稅)。觀光客於某些商場購買金額超過一萬日幣時,可憑護照當場辦理退稅。
Ⅳ、在酒店或餐廳等處的消費,除了要支付消費稅外,有些地方可能還要另外收取10%到15%的服務費。
五、交通:
Ⅰ、大眾交通工具為電車,營運時間為上午五時至深夜一時左右。公車(巴士)自上午六時至夜間十時左右。
Ⅱ、計程車依照里程計價,起價依各地區不同,約在450至660日圓之間,每270公尺加跳80日圓,等待時間(紅
燈前或車流緩慢時)依照時間計價。夜間十一時起至凌晨五時加收三成費用,可索取發票。
六、醫療:
Ⅰ、日本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及醫、藥分業,未參加保險之外國人士看病需全額付費。費用包含醫療費及醫藥費,收費甚
高,出國前最後能先行投保。
Ⅱ、日本醫生通常會說一些英語,但所有的診斷文件皆是以日文撰寫,如有特殊疾病需於出國前請醫院開立英文病歷書。
Ⅲ、在日本接受醫療後,為利於返國後申請保險給付,請向院方索取診斷證明及繳費收據。
七、其他:
Ⅰ、倘遇緊急狀況或發生急病時,可撥打電話110或119呼叫救護車(海上緊急電話118)。請先告知自己的國籍(如
:我是台灣人。Watashi wa taiwanjin desu),即可轉接通譯中心處理。
Ⅱ、電話緊急報警、查詢:警察署-110、火災-119、查號台-104。使用公共電話撥打110或119時(24小時均
可使用),先將公共電話話筒拿起,接著用力按下紅色緊急按鈕,然後按110或119。
Ⅲ、『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費專線』電話:001-800-0885-0885或0033-800-0885-088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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